渔民们正在拉网、收网。 谭伟旗 摄
中新网吉林靖宇1月10日电 (谭伟旗)10日,“中国·松花江旅游季”暨第二届松花江冬捕文化节在吉林省靖宇县举行。冬捕、冰雪运动、年货大集等活动多姿多彩,让游客领略到了当地独具魅力的冰雪风光和东北的纯朴风情。
当天,由鱼把头主持祭江仪式。遥祭长白山、诵读祭文、醒网,鱼把头带领渔民还喝上一碗壮行酒。随着一声响亮的号子声,渔民们开始拉网、收网,一条条大鱼跃水而出,场面壮观。
在靖宇县,当地的铁锅炖江鱼、小鸡炖蘑菇、猪肉炖酸菜等地道菜品深受游客喜爱;滑冰、雪圈、雪地摩托、UTV全地形车等各式可全民参与的项目更为游客带来极佳的冰雪体验。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龙云飞表示,此次靖宇县举办的“中国·松花江旅游季”暨第二届松花江冬捕文化节活动,既是对吉林省冰雪节事活动的补充,也是对吉林冰雪产品的完善,更是优化提升靖宇百姓文化生活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靖宇县率先打响松花江文旅品牌,成功举办“中国·松花江旅游季”系列活动,策划推出游船节、音乐节、长白山寒地蓝莓节等特色主题节庆,进一步扩大了靖宇美景美食的影响力,全面提升了靖宇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靖宇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西侧,松花江干流途经靖宇县128余公里,流域面积3088平方公里,流经4个乡镇14个村屯,汇入河流15条。松花江流域水质优越,两岸居民从古至今敬畏自然,生产生活的同时注重生态保护,因此松花江流域渔业发达。
另据记者了解,靖宇县将全力打响“心往长白山·松花江上游”旅游IP,繁荣发展“红、绿、金、银、蓝”五色旅游,加快推进松花江生态旅游风景区基础设施、东北抗联诞生地公园、全国首家乡村供销集市、松花江民俗村、长白山神庙窑址恢复、长白山植物园等项目建设,高标准开发“松花江三峡”,全面启动“吃住行游购娱”一船通旅游新业态,常态化举办年俗节、游船节、蓝莓节等特色文旅活动,着力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松花江生态旅游经济带。(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