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海诗廊杯”诗词大赛举办******
本报广州1月11日电(记者罗艾桦)近日,在爱国诗人丘逢甲的故里、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长隆村,首届“仓海诗廊杯”诗词大赛获奖作品发布会、中国“仓海诗廊”乡村振兴书法展举行。“仓海诗廊杯”诗词大赛由梅州市诗词学会、广东丘逢甲研究会联合主办。
据介绍,活动进行地“仓海诗廊”几年前还是一片泥塘,现已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文化风景区,一到节假日前来参观的游客络绎不绝,吸引许多外出务工的年轻人回村创业。未来,当地将整合周边村的文化资源,将“仓海诗廊”打造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乡村文化振兴示范基地、青少年科学兴趣培育基地。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