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展览现场。 杨陈 摄
展名“意象”,取自中国传统美学中“美在意象”的观点。展览共分“天·人”“象·意”“约·繁”“常·易”四个部分,通过甄选的65件(套)民族服饰以及各民族制作服装的原料器具,展示少数民族“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学意蕴,探索少数民族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可能性,讨论民族美学与现代审美的关联,启发更多人在弘扬民族美学的道路上守正创新、赓续民族文化。
展览不仅在内容设计上独具匠心,在展陈设计上也做出了创新。展标的设计来源于万花筒的图形构成创意,用万花筒对称排列成新的视觉图案,交织出西南少数民族服饰追求意象美的生活美学。展标上的四个图案,是展览四个部分的代表性图案的变形。
展览空间采用了艺术装置与陈列并行的方式,将场景、设计、文字、展品融为一体,将少数民族生活的环境、节日的场景、服饰的色彩与纹饰一一解构重塑,融入到展厅的艺术装置当中来阐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从多种全新的视觉角度向观众呈现民族服饰之美。
据悉,本次展览中的最后一件展品,是由意大利著名设计师Giancarlo Mossi Borella专门为本次展览设计制作。他从中国西南少数民族服饰元素中获得灵感,结合西方时尚艺术进行创新。希望通过这样一件既引领现代审美潮流又具有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服饰,引起人们对于民族美学如何在当代进行重塑的思考。
本次展览由南宁市博物馆、广西壮锦博物馆、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广西金壮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协办。开展期间,南宁博物馆还推出了研学课程、展览配套研学折页等宣传教育活动,丰富观众的看展体验。(完)
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重庆市美容业协会、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一、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广告企业、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 三、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的项目和级别。 四、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五、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提示,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七、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合规的药品、器械,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十、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专业人士、专业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十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十五、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广告内容审查,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十六、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会上,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医师、生活美容机构、媒体单位、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welcome购彩大厅地图 |